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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广州三水区作协主席因经济纠纷状告副主席


来源:宜兴律师 网址:http://www.lawyx.com/ 时间:2015/9/8 11:55:27

昨天上午9时,三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恒韶诉黄爱卿经济纠纷一案。因王、黄两人分别担任三水区作协正、副主席职务,使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特别引人注目。当天,原被告双方经过陈述、辩论等程序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据悉,法院将在一周后对此案继续进行审理。

事件:合作培养“小诗人”产生纠纷

昨天上午9时,三水区法院三楼第九审判庭,只有20多个位置的旁听席坐满了三水区作协的会员。他们是来旁听区作协主席王恒韶诉副主席黄爱卿经济纠纷一案的,庭上代表王恒韶出庭的儿子王炼坐在了原告席上,黄爱卿则坐在被告席上。

2006年11月份,王恒韶出资让自己的儿子王炼和黄爱卿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共同经营“培养小诗人小作家”的小豆豆种植园汇丰分园,各种前期投入共58390元,王占了60%股份,黄占了40%股份。

双方在经营了1年多时间后,2008年2月份王恒韶决定退出股份,不再经营,要求黄爱卿退回60%的股金。王认为协议中条款规定“经半年运作后,倘若乙方(王)无意继续持股经营时,则由甲方(黄爱卿)收购分园,将乙方所持股金于退股之日退给乙方”。而黄爱卿以经营亏损为理由,没有退还王恒韶的股金。

庭审当天双方经过陈述、辩论等程序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据悉,法院将在一周后开庭审理。

作协主席王恒韶:

黄爱卿有擅自开支行为

王恒韶告诉记者,合作协议签订后,他发现从去年10月起,黄爱卿出现擅自开支等行为,且乙方基本没有收益,便不想再持股经营,于今年2月份提出当月底终止合股,并签订了退出协议。

据王恒韶介绍,从最初出资的3.5万元,到中途投资的1万元左右,他前后投入了4.5万元左右的资金。“我约黄爱卿出来,既然协议有规定可以退股,那你就把我的股金退还给我。”

“我找了她好多次,她直接告诉我让我到法院去告她,我是没有办法才走司法途径。”王恒韶说。

作协副主席黄爱卿:

合作是为了帮王恒韶

身为佛山市作协副主席、三水区作协副主席的黄爱卿,向记者大倒苦水,“我很痛心,不想面对这样的事情”。黄爱卿告诉记者,当初和王恒韶合作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帮助他。“王恒韶的几个孩子不争气,没有工作,我完全是为了帮助他们。”“王炼入园以后,说不想当老师,想做老板 ,经常12时才起床,晚上去喝酒,让我都犯愁。”

黄爱卿称,小豆豆种植园一直处于亏损中,自己经常带学生出去写诗,为此付出了很多。对于这起官司,黄表示完全同意法官的判决,“将来法官判我给多少,我就给多少。”

庭审焦点

小豆豆种植园是否盈利

被告黄爱卿表示目前该园的经营一直处于亏损。而原告王恒韶认为该园处于盈利状况,按照约定在每个季度对账期间公开当季度财务状况,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账本有造假嫌疑。

原告退出协议是否告知被告

据原告王恒韶表示在今年2月份发现财务状况出现问题后就要求退出经营,也与被告签订了终止合同的协议,但是由于协议只有一份保留在被告手里,自己没法递交给法庭。被告表示原告一直没有明确是否退出,何时退出,故在开庭之时仍是经营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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