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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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民事诉讼送达期限相关问题介绍


来源:宜兴律师 网址:http://www.lawyx.com/ 时间:2014/11/21 17:18:09

  核心内容: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作出裁判文书后,法律没有规定在多长时间内送出的期限规定。这样带来了一定的问题,甚至有时候会使法院陷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也容易滋生法官在送达(songda)问题上不作为的现象。下面。

  小编曾遇到过一例上述情况。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把离婚判决书送达(songda)女方后,因男方不同意离婚而迟迟不去法院领判决书,法院也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尽快将判决书送达男方。于是在女方领判决书三四个月后,法院也没有将离婚判决书送达男方,致使判决书一直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给女方当事人带来很大困扰。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女方领判决书几个月后,男方因脑血栓住院,造成判决书更不能送达。这一后果的发生,女方当事人认为是法院不作为,在判决书送达女方后,迟迟不采取措施将判决书送达男造成的。在这一案件中,确实存在着法院不作为送达的问题,试想如果在女方领判决书后,几个月时间法院都没能将判决书送达男方,什么样的解释也不能说服当事人的。

  所以,民事诉讼法应规定在法律文书送达一方当事人后,应当在多长期限内送达另外一方当事人。如果确实无法查找被送达当事人的具体住址的,也应当规定在多长期限内以公告形式送达。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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