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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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检法本应是魏蜀吴现在却是刘关张


来源:宜兴律师 网址:http://www.lawyx.com/ 时间:2014/6/25 15:08:50

  近期,萧山冤案、王书金案、念斌案等相继开庭,人们对于冤假错案的关注,昭示着大家对于司法系统能够自动纠错的渴求。最高法周强院长也表示,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要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您认为冤假错案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冤假错案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冤假错案是办案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盲目追求破案率、起诉率、定罪率等“行政指标”而造成的,当然,这也与相关单位的考核制度不合理、不科学有关。有的冤假错案是办案人员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造成的,尤其是不能深刻理解“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办案精神,公安机关对于证据取得的合法性不够重视,司法机关对于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不够重视。

 冤案频出,刑讯逼供起到了关键作用。公安机关为追求快速破案,往往会使用刑讯逼供的方式。您如何看待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应当严厉禁止。刑讯逼供是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刑诉法为了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规定刑讯逼供取得的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刑讯逼供有着千年的历史很难根除,辩护方也很难获取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证据或者线索,因此,辩护方很难对刑讯逼供形成有效的制约。

 律师的死磕对一些冤家错案的平反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律师的作用毕竟有限。您认为应该如何防止公检法联手制造冤案?

  我个人觉得“公检法联手制造冤案”的说法值得商榷,冤假错案的发生公检法都有责任,但是除极个别特殊案件外,公检法不会共同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公检法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但是,实践中公检法过于重视相互配合的关系,而不重视相互制约的关系,使得案件没有被及时得到公正处理,最终造成冤假错案。公检法重视相互制约的关系是防止冤假错案的良药。

  对于极个别的特殊案件,公检法共同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是某些有权领导干涉司法的结果。各级领导都应当树立法治的理念,尊重司法而不是肆意干涉司法。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您如何看待有些司法机关不愿纠正冤假错案的现象?

  有错必纠是是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面,有些司法机关不愿纠正冤假错案主要是因为,纠正了冤假错案就会造成有关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也会造成追究某些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不愿纠正冤假错案实际上就是不愿意承担因冤假错案而造成的责任,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最高法周强院长一再强调减少和纠正冤假错案的问题,您觉得这对于纠正以前的冤假错案是否有何意义?

  习总书记2月23日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最高院领导一再强调减少和纠正冤假错案也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反映了高层领导对于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应当落实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包括对于冤假错案的纠正。【中国律师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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