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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律师追债未果 伤人


来源:宜兴律师 网址:http://www.lawyx.com/ 时间:2015/7/14 11:55:27

  璧山县,重庆弘平律师事务所。  璧山县人民医院,王国庆躺在病床上。  退职警察因经济纠纷遭主任律师打了?27日以来,此事成为璧山市民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记者调查得知,打架双方分别是重庆弘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喻弘、2006年因受贿获刑被辞退的璧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民警王国庆。直到昨天,伤者王国庆还在住院,喻弘已垫付医药费3000元,当地警方介入调查。  男子报警称被律师打伤  27日上午10时许,110接到一名叫王国庆的男子报警:“我遭律师喻弘打了,快来救我!”璧山县城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通知120救护车将伤者王国庆送到璧山县人民医院救治。喻弘随即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当天下午,记者在璧山县人民医院看到王国庆正在输液。医生赖苏何证实,王国庆受伤后,曾有短暂昏迷。经检查,王国庆头部有2个肿包,胸部和上腹部有压痛,有意识障碍,临床诊断为轻型脑伤,正在接受CT检查。   退职警察说气话被打伤  27日,记者从璧山县司法局得到证实,喻弘确系重庆弘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当地知名律师。喻弘透露,王国庆原为璧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006年因受贿1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当年被辞退,现为该县蔬菜种植大户。这一说法得到王国庆的证实,他还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经过。  27日上午9点多钟,王国庆径直走进了重庆弘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喻弘的办公室。王说,因经济纠纷,喻弘向璧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了他的房产。王希望喻弘不要诉讼,而是通过协商解决,但遭拒绝。王国庆承认,当时他确实是说了气话,声称要让喻弘当不成律师,把他的饭碗搞脱。此话激怒了喻弘,并朝他大喊“滚”,还动手拉他出去。其间,王国庆先是右脸被打了一拳,接着,头部、胸部、腰部都遭到拳打。  王国庆回忆,他当即口吐鲜血,昏倒在地,约一分钟后苏醒,自己连忙拨打110报警。王表示,自己当时死死抓住对方的衣服,试图自卫,但没打到对方。  打人律师声称是互殴  对此,喻弘的说法是,当时王国庆威胁要让自己当不成律师,他便喊王滚出去,还动手拉他出去,“双方发生了抓扯,是互殴。”喻弘说,双方对打了一两分钟,确实曾看到王嘴里出了血。为何只是王受伤住院?喻弘认为,“我比他高些,力气大些,所以他伤得重些。”璧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周梦证实,喻弘没有外伤。目前,警方正在对双方进行调查取证,并进行伤情鉴定,警方已责令喻弘垫付了王国庆的住院费3000元。  借款做生意失败引发积怨  双方到底因何生事?调查中,王国庆的说法是,早在2006年,王国庆介绍喻弘投资20万元,与郑某做钢管扣件生意,约定2年分红12万元,还立了字据。王国庆认为,这实际上是民间高利贷,是放水行为。后来,郑某生意失败,一时还不起这笔款,便引发了积怨。为此,喻弘便状告担保人王国庆,申请查封其房产。王国庆说,本来双方都是朋友,没料到会走到这一步。调查时,喻弘向记者出示了2006年5月王国庆写给他的一张借据,内容为“借喻弘人民币32万元”。为何王国庆说借款20万元变成了32万元?喻弘承认,自己当时实际拿出去20万元,12万元是约定的收益回报。  各方说法  璧山县公安局:肇事者面临5日内拘留或罚款  昨天下午,璧山县公安局作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办案民警周梦介绍,根据现场勘察和对当事双方的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警方已对喻弘下达《处罚告知书》,可对其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收到告知书3日内,喻弘可依法提出申诉和听证。  璧山县司法局:非律师职业行为,不会吊销资格  主任律师在办公室打伤他人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对此,璧山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刘科长表示,事发后,他们已介入调查。刘科长透露,王国庆因受贿被开除后,与喻弘有经济纠纷,只知道欠款总数32万元,至于其中12万是否为高利贷收益不清楚。对律师打架一事,刘科长认为,虽然发生在主任律师办公室,但此事与其律师职务没关系,喻弘当时是以公民身份与他人发生事端,如果不构成犯罪,便不适宜用《律师法》来约束,更不会吊销律师资格。他同时表示,严格说来,作为一名律师,不应该在办公场所与人打架,有损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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