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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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


来源:宜兴律师 网址:http://www.lawyx.com/ 时间:2021/5/11 16:11:51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 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 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2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普通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二)特殊时效 1.短期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2.长期诉讼时效。2年以上20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 当事人甲于2005年8月1日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偿 还。1年后甲拒绝偿还。乙对甲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应当从 2006年8月1日起算,但开始的当天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具 体为2006年8月2日——2008年8月1日。因此,乙在2008年 8月1日起诉尚不为迟。 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于乙处保管。3月22 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诉 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8年3月27日。 4 三、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 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暂停计算诉讼时效 期间)。但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阻碍权利 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至届满为止。 5 1998年1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于2001 年1月1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如果2001年6月1日发 生水灾,9月1日洪水消退,那么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 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 在,因此从7月1日起暂停计时,9月1日恢复计时,诉讼时效 期间为2001年1月1日——2002年3月1日。 6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 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 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包括: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义务人承认其义务或 履行义务 7 2007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为1年。a企业在2008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 款本息,b银行于2008年6月1日对a企业提起诉讼,那么b银 行于2008年6月1日对a企业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 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可以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8 第二节 民事诉讼程序 一、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途径 和解、调解、民事诉讼和仲裁。 9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10 三、民事案件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2.中院:(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 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11 (二)地域管辖 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的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制度比较复杂,仅介绍其中四种。 1.普通管辖:“原告就被告”。 2.特别管辖(9种) 3.专属管辖:包括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 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 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2 位于哈尔滨市a区的甲公司和位于上海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一份原料买 卖合同,由哈尔滨甲公司卖给上海乙公司一批原料。合同约定,双方在 天津市c区交货;双方还约定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 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 管辖权。合同签订后,因哈尔滨甲公司未能及时向上海乙公司交付该批 原料,导致上海乙公司无法正常生产产品。因哈尔滨甲公司违约而给上 海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上海乙公司决定向法 院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被告哈尔滨甲公司住所地的哈尔滨a区人民法院 管辖。 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但因双方当事人 选择了两个人民法院,故该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从合同纠纷的法定管 辖角度来看,因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以外的天津市 c区,而该买卖合同又未实际履行,故作为约定履行地的天津市c区人民 法院无管辖权。 13 四、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在一审阶段被称为原告和被告 在二审阶段被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在申诉阶段被称为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在申请执行阶段被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代理当事人 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14 甲(7岁)、乙(8岁)为同班同学,一日两人一块玩耍, 因故发生争吵,乙猛推了一下甲,致使甲摔到,头碰在路边 的一块石头上,经医院诊断甲为脑震荡。就甲的医疗费等事 宜,双方父亲发生争执,甲父欲向法院起诉,则本案的原告 应是受到伤害的甲,被告是乙,其父母应作为法定代理人参 加诉讼。应注意的是,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始于出 生,终于死亡的。 15 五、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 (一)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及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6 甲向乙借款1万元,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乙便起 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据原件,但乙说原件已丢失,只 提交了复印件,甲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乙 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 遂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乙提交的复印件是以其文字所表述的 内容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的,因而是书证。甲根据复印件的 笔迹特征,认为该借据复印件是伪造的,因而也是物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司法解释中指出, 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 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 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因此,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17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分配 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出现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的,可以申 请证据保全。 张某花4万元购买赵某一辆二手货车,将该车投入运营不 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抢车辆扣留。由于购车时既没有订立 合同,也未理过户手续,当张某要求赵某返还购车款被拒 绝后,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4万元购车款,并赔偿损 失5000元。法庭上,赵某矢口否认向张某出售汽车的事实, 张某也拿不出任何购买汽车的证据。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 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18 六、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程序 不受理 上诉 未上诉 生效判决裁定 申诉 起诉 受理 审理 一审判决裁定 上诉 审理 二审判决裁定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9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与受理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认为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 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解决纠纷的诉讼行为。 “不告不理” 。 当事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受诉人民法院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 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财产保全。 20 2.审理前准备 (1)送达诉讼文书。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3)制定举证时限,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5)追加当事人 3.开庭审理 (1)开庭预备。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评议宣判。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21 (二)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裁定10日内提起上诉。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 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2 (三)再审程序 是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 所适用的程序。 第一,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引发再审程序; 第二,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引发再审程序; 第三,当事人申请再审引发再审程序。 23 徐某向恽某借款5000元,承诺一年后还清。但徐某到期未 还,恽某多次索要未果,于是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徐某声称 此款已还,但无凭证。而恽某手中的借据也下落不明,又无其 他证据。法院也收集不到有关证据。于是判决恽某败诉。半 年后,恽某在家中找到了借据,于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受理。 24 (四)民事执行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依申请或职权,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迫使 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活动。 1.民事执行申请 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民事执行措施 (1)对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措施。 (2)对物之交付请求权的执行措施。 (3)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措施。 (4)保障性执行措施。 25 第三节 仲裁程序 一、仲裁和仲裁法的概念 仲裁就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 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是非, 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 方法或方式。 二、仲裁的特性 1.自愿性。2.专业性。3.国际性。4.灵活性。 5.保密性。6.快捷性。7.经济性。8.独立性。 26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独立公正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7 四、仲裁的受案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而下列纠纷则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另外,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 纠纷的仲裁问题,不适用《仲裁法》。 28 五、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 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 层设立。仲裁机构不与任何行政机关发生隶属关系。仲裁机 构本身也不搞层层设立,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仲裁也不实 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9 六、仲裁协议 是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特定 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可以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仲裁协议。 一份完整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份完整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项。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 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 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第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0 有效的仲裁协议产生如下约束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产生如下约束力: 第一,当事人因此丧失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第二,是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及进行仲裁的依据; 第三,排斥了法院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效力的独立性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合同成立后未生效或 者被撤销的,合同未成立的,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1 七、仲裁程序 (一)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三)开庭和裁决 32 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 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第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第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 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申请撤销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 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33 九、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 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 协议的; 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第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第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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